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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征市洁润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新建仪征市大仪镇工业污水处理厂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日期: 2023-11-21 16:08   访问量:277      来源: 仪征城发集团        保护视力色:

仪征市洁润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委托江苏迪赛恩市政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仪征市洁润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新建仪征市大仪镇工业污水处理厂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4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仪征市洁润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新建仪征市大仪镇工业污水处理厂工程”相关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新建仪征市大仪镇工业污水处理厂工程;

2)建设单位:仪征市洁润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3)项目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大仪镇向阳路东侧,向阳河南侧;

5)行业类别:E4620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6)投资总额:总投资6433.8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4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62%

7)占地面积:新增用地7390.95m2,约合11.09亩;

8)劳动定员:本项目劳动定员15人;

9)工作制度:年工作365天,实行三班制,每班8小时,每天24小时连续生产,年工作时间8760小时;

10)建设进度:工程施工期约为12个月;

11)排口位置:项目建成后排污口设置在公道引水河仪征段(杨寿河),地理坐标为东经119°15'44",北纬32°32'7";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污水厂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中的B标准,排污口尾水经生态安全缓冲区处理后,出水排放至兴园路南侧排水沟渠,汇入公道引水河仪征段(杨寿河)

二、主要污染源及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采用格栅池+沉砂池+调节池+水解池+倒置A2O+二沉池+混凝沉淀池+活性砂滤池+消毒池+生态缓冲区工艺,消毒采用次氯酸钠工艺CODBOD5SSNH3-NTNTP等指标具有较高的去除率,可确保本项目出水水质达到设计出水要求

废气:针对预处理单元、二级处理单元、生物反应池、污泥处理设施进行加盖封闭除臭,拟采用生物除臭工艺进行除臭处理达标后的气体通过15mDA001排气筒达标排放。

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隔声、消声、绿化等噪声防治措施后经采取上述各项噪声控制措施后,能有效地降低主要噪声源对外环境的影响,使厂界噪声能够达到标准的要求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栅渣、沉砂池沉砂由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污泥待鉴定后按照鉴定属性进行合法处置;所有固废均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置或回用,外排量为零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产业政策,选址合理,工艺技术和设备可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可行,污染物的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处理达标后的各项目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当地的环境功能区划,周围居民对项目持支持态度,无人反对,项目虽具有一定的风险,但在采取有效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前提下,其环境风险值在可接受的水平内。

因此,在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的情况下,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的方式可以采用网上查看的方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想详细了解本项目的有关情况,可在本公示期内通过电话、E-mail及写信的方式联系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索取相关信息。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仪征市洁润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石城;

联系电话:13813120692

联系地址:仪征市真州镇真州西路31号。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江苏迪赛恩市政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照文

联系人电话:189-9400-3058

邮箱:1731896911@qq.com

联系地址扬州市京华城路8号五彩世界生活广场办公楼B15层。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意见征询的范围为调整方案所在地的居民及相关的企事业单位。公众参与调查的事项为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本及其结论的意见,及对规划本身环境保护方面的其它意见

(1) 公众对调整方案所在区域目前的环境质量的满意程度

(2) 公众认为本次调整方案实施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是什么?

(3) 从环保角度出发,公众对本次调整方案持何种态度,请简要说明原因。

(4)公众对本次调整方案环保方面有何其他建议和要求?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传真、电子邮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并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环境影响报告书电子版和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公众提出意见征询起止时间

本次征询意见时间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仪征市洁润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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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征市洁润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新建仪征市大仪镇工业污水处理厂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意见表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