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仪征市扬子江大酒店有限公司 的 扬子江大酒店改造维修工程 计划实施。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 自 筹 ,已落实。因本次工程招标规模再次调整,故现第三次发布公告,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前两次公告中投标人报名仍然有效)。
2、招标人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仪征市沿江高等级公路以南、长江岸线以北、万年大道以东,大庆南路以西
(2)工程规模:主要装修内容为拆除隔墙、拆除天棚、增加移动门、墙纸铲除、重新贴墙砖、重新铺贴墙纸、吊顶及卫生器具更换、卫生间更新改造等。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15年6月- 2015年7月。
(4)计划投资额:约45万元
4、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仪征市扬子江大酒店有限公司《关于扬子江大酒店改造维修的初步方案》、扬州市星宇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造价咨询报告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 1 个标段的投标报名。
5、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设计施工一体化三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小型项目管理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专业)。
(4)投标单位必须为《2014年度扬州市国有投资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商名录》中建筑装饰装修类三组及以上成员;
(5)投标单位须是《扬州市2013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符合要求的企业,黄牌与红牌企业按照信用管理办法规定期限内不予报名。
6、资格审查要求:
(1)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2)资格审查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①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报名地点及截止时间:请符合上述条件的各投标单位于2015年6月14日下午17:30前将以上材料按相关顺序装订,一式叁份(原件待查)递交至仪征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二楼计划开发部(北楼)。
(3)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惩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建造师的资质类别、等级等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⑤资格审查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招标文件获取:投标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随即领取招标文件(电子文档将发送至各投标人电子邮箱)。
8、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贰 仟元;要求在开标前缴纳至招标人账户。现金或转账均可。名称:仪征市扬子江大酒店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仪征市支行营业部;账号:32001747036052502228。逾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被拒收投标文件。
10、评标细则:实行小型国有投资项目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11、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5年6月10日至2015年6月14日。
12、招标单位联系方式
地址:仪征市五一花苑A区11#楼建安路88号
联系人: 杨雪梅 李菁菁
电 话: 0514-83585813 13813122612 15720766106
传 真:0514-83585800
招标人(公章)
负责人(签名)
2015年 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