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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关于扬子江公园河塘清淤工程)
发布日期: 2016-03-10 09:00   访问量:53      来源: 仪征城发集团        保护视力色:

1、 仪征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的 扬子江公园河塘清淤工程 计划实施。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 自 筹 ,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2、招标人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仪征市扬子江公园内。
(2)工程规模:河塘清淤,具体范围见现场实际勘察。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16年3月- 2016年3月。
(4)计划投资额:不超过10万元。
    4、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  1  个标段的投标报名。
5、投标申请人须具有以下资质之一:
    (1)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3)航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4)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6、资格审查要求:
(1)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2)资格审查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①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各投标单位于2016年3月 14 日下午17:00前将以上材料按相关顺序装订,一式叁份(原件待查)递交至仪征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二楼计划开发部(北楼)。
    (3)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惩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企业的资质类别须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⑤资格审查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资格审查合格超过3家,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将进入领取招标文件环节。若资格审查合格单位不满3家招标人将延长发布公告时间。
7、招标文件获取:投标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将电话通知领取招标文件。
8、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贰  仟元;要求在开标前缴纳至招标人账户。现金或转账均可。名称:仪征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仪征市支行营业部;账号:32001747036059428158。逾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被拒收投标文件。
请各投标人以单位名义现金或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否则招标人概不受理。
10、评标细则: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1、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6年3月10日至2016年3月 14日。
12、招标单位联系方式
地址:仪征市五一花苑A区11#楼建安路88号
联系人: 杨雪梅    李菁菁
电  话: 0514-83585813      13813122612       15720766106
传   真:0514-83585800
招标人(公章)                                      
负责人(签名)  
           
           2016年 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