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吸取江西丰城电厂“11.24”事故教训,按照全国、省和扬州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要求,2016年12月26日及28日,公司分四个督查组开展了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公司全体领导及相关人员参加了检查。
本次安全大检查以做到四个100%和四个确保为目标,对鼓楼街商业广场,扬子江大酒店,恒源资产管理中心,滨江实业投资公司等相关单位及部门进行了全面的安全生产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大部分单位能够按照公司安全检查工作的要求,进行了自查自纠工作,形成了书面检查总结材料。检查组也发现少部分单位自查不够细致,检查组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了检查记录表,要求限期整改,并要求相关部门(单位)指定专人跟踪落实,确保整改期间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