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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征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仪征市滨江新城整体城镇化一期项目(中医院东区分院))
发布日期: 2017-02-14 09:00   访问量:86      来源: 仪征城发集团        保护视力色:

    1、仪征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仪征市滨江新城整体城镇化一期项目(中医院东区分院)已经 仪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2、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仪征市滨江新城三将路以东、沿山河东路以南、江城路以西、蒋云河以北。
    (2)工程规模:1、单桩静载检测:检测总数量 为3根,极限值约700T;其中1 根须做破坏性试验;2、低应变桩基检测:检测数量 为3根。
    (3)检测工期:20天
    (4)计划投资额:约12万元
    3、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仪征市滨江新城整体城镇化一期项目(中医院东区分院)桩基检测(设计试桩)。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 1 个标段的投标报名。
    4、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1、具有独立法人;2、具备相应建设工程桩基质量检测资质的企业或事业法人单位,且须经省级或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计量检定、测试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证明并颁发CMA认证合格证书(须与投标标段检测内容、企业资质范围相对应),计量认证证书需在有效期以内。
    (4)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桩基检测人员岗位证书。
    (4)投标单位不属于《扬州市2015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且未处于被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的。
    5、资格审查要求:
    (1)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2)资格审查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①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项目负责人的岗位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各投标单位于2017年2月18日下午17:00前将以上材料按相关顺序装订,一式叁份递交至仪征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二楼计划开发部(北楼)。
     提交报名材料同时请提供相应原件备查。
    (3)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惩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企业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类别等内容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⑤资格审查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资格审查合格超过3家,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将进入招标文件领取环节。若资格审查合格单位不满3家招标人将延长发布公告时间。
    7、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将电话通知领取招标文件。
    8、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贰 仟元;要求在开标前缴纳至招标人账户。现金或转账均可。名称:仪征市建设发展有限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仪征市支行营业部;账号:32001747036052503948。逾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被拒收投标文件。
请各投标人以单位名义现金或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否则招标人概不受理。
    9、评标细则: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是指在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不高于招标人设定的投标最高限价的投标人中,评审出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但按照本规则确认为投标价格低于其企业成本的除外。
    11、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7年2月14日至2017年2月18日。
    12、招标单位联系方式
    地址:仪征市五一花苑A区11#楼建安路88号
    联系人: 杨雪梅   
    电  话: 0514-83585813      13813122612     
    传   真:0514-83585800
 
 
                                                      2017年 2 月 13 日